奥林特药业
口服液、合剂

金砂消食口服液10支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金砂消食口服液

汉语拼音: Jinsha Xiaoshi Koufuye

[成份]焦山楂、炒麦芽、六神曲、莱菔子、鸡内金、砂仁、陈皮、炙甘草、蜂蜜。辅料为蔗糖、纯化水。

[性状]本品为棕红色的澄清液体;气香,味甜、微酸。

[功能主治]理气导滞,消食化积,醒脾开胃。适用于食滞、食欲不振、消化不良、偏食厌食等消化功能减弱者。

[规 格]每支装10毫升

[用法用量]口服。儿童: 3岁以下,每次10毫升,一日2次; 3~11岁,每次10毫升,一日3次;12岁以上,每次20毫升,一日2次。成人:每次20毫升,一日3次。或遵医嘱。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禁 忌]胃十二指肠溃疡病及胃酸过多者忌服;禁食油腻。

[注意事项]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脾胃虚弱,无积滞而食欲不振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慎用。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腹胀重、腹泻次数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如有少量沉淀,服前摇匀,不影响疗效。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密封,置阴凉(不超过20°C )避光处。

[包装]口服液体瓶;每盒装10支。

[有效期]24个月

[执行标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标准WS-5041( B-0041 )-2014Z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B20020051

[说明书修订日期] 2020年112月14日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

名称:河南省奥林特药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镇良秀路152号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河南省奥林特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镇良秀路152号

邮政编码: 451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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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号码: 0371-62368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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