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建立公司办公用品管理制度,便于办公用品的管理。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对办公用品的管理。
3.责任:公司行政人事部对本制度的执行负责。
4.正文:
4.1分类定义。
4.1.1固定资产类办公用品,如:传真机、复印机、电脑、打印机、碎纸机、汽车等。
4.1.2非消耗性办公用品,如:办公桌、办公椅、计算器、电话机、打孔机、剪刀、纸刀、白板、文件夹、文件柜等。
4.1.3消耗性办公用品,如:笔记本、签字笔、圆珠笔、铅笔、橡皮、胶水、复写纸、钉书钉、笔芯、公司印刷品、墨盒、复印纸、传真纸、水性笔、白板笔、回形针、大头针等。
4.2办公用品计划。
4.2.1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办公用品使用情况,每月29日前对无库存办公用品填写《购置申请单》,部门负责人审签后报行政部。特殊情况可不定时填写申请单报行政部购买。
4.2.2行政部办公用品管理人员查对办公用品领用计划与办公用品台账和库存,统计各部门《购置申请单》填写《办公用品申购单》。
4.3办公用品采购。
4.3.1行政部办公用品管理人员对《办公用品申购单》中用品进行预算。由行政部经理签字安排人员进行统一购买。
4.3.2申购单价值300元以上2000以下时,须报请总经理批准签字;申购单价值2000元以上,须报请董事长批准签字。特殊办公用品可以经行政部经理同意授权各部门自行采购。
4.4办公用品分发领用。
4.4.1办公用品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发放,各部门领用办公用品需进行登记,做好台账记录。
4.4.2办公用品领取后发现不适用或未用完部分,及时进行调换,并做好相应台账记录。
4.5办公用品管理。
4.5.1对办公用品的管理非为固定资产类、非消耗和消耗性办公用品。
4.5.1.1固定资产类办公用品 。
4.5.1.1.1进行编号管理,由财务部统一登记用品,并计算其剩余价值。
4.5.1.1.2日常的管理由使用部门或使用者进行;公司公用品由行政部进行管理。
4.5.1.1.3出现损坏或故障根据实际情况由行政部统一安排修理。
4.5.1.2非消耗和消耗性办公用品。
4.5.1.2.1由各使用部门或使用者管理。
4.5.1.2.2非消耗性办公用品如有损坏应以旧品换新品,如有遗失应由部门或个人赔偿或自购。
4.5.1.2.3设立办公用品管理台账,由行政部统一保管,以便于掌握办公用品的领用状况。
4.5.1.2.4员工离职前应如数交回或转交所领用的非消耗性办公用品,由人事行政部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