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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制度

厂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9-10-10返回列表

1.目的:建立公司厂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便于对厂区环境卫生的管理。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厂区环境卫生的管理。

3.责任:公司行政人事部对本制度的执行负责。

4.正文:

4.1厂区环境要求

4.1.1厂区周围环境无严重污染源,厂区内的洁净厂房应布置在环境清洁,人流和物流不穿越或少穿越的地段;

4.1.2厂区内的道路应平整不起尘,厂区内所有裸土地面应种植草坪进行绿化,或铺设沥青等方式进行硬化处理。

4.1.3洁净厂房周围绿化树种应选用不产生花絮、绒毛、粉尘等对大气有不良影响的树种。

4.1.4厂区内应有人流通道和物流通道,其人、物流走向应合理。

4.1.5进入厂区的各种车辆应按要求停放在指定位置。

4.2厂区卫生要求

4.2.1办公废弃物及垃圾必须放在密闭的容器或袋内,及时送到规定的堆放地点。废弃物垃圾站必须与生产区之间采用有效的隔离措施和消毒措施,专人定时,及时清洁,并处理干净容器及消毒。

4.2.2厂区内道路应清洁无尘土,各种标示牌应清洁无灰尘,草坪应整洁无枯枝黄叶。

4.2.3厂区内施工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将施工现场与厂区周围环境隔离,有明显的施工标志,不得对药品的生产产生污染。